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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高利贷的行为能否成立非法经营罪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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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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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高利贷的行为能否成立非法经营罪
刑法
刑法案例

案情:从2001年至2007年间,某集团公司董事长熊某以个人名义从事放高利贷活动,涉案金额高达4300余万元。经查,借高利贷的人大多数是急需用钱但又无法从银行贷到款的中小企业主,贷款利息一般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5至10倍。熊某从事高利贷活动的资金都是来源于自己的正当经营所得,未发现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讨债等其他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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