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过天命之年的华程,经过网上求职的方式,2012年8月份来到了余峰开办的贵南公司当总账会计,主要负责贵南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公司老总余峰和华程口头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每年2万,华程对工资待遇感到很满意。刚进公司之初,华程每天起早贪黑,兢兢业业,但是当初约定的工资总是不能按时发放,2015年12月到2016年3月,贵南公司拖欠华程4个月工资共2万元,更可气的是,华程又安排余峰到华程弟弟的公司江亿公司兼任总账会计,期间未获得额外报酬,眼看着老板这么苛待自己,余峰心中越来越气愤,当初两人之间的情谊在一次次的讨要工资的过程中荡然无存。
在贵南公司工作期间,华程已经看透了余峰吝啬无情的为人,他认为只有自己握有余峰的把柄,否则自己讨薪之路不知何年才是头。华程在贵南公司工作期间,他发现了公司账目不清,甚至有巨额偷税行为,于是华程私下统计了贵南公司在2012-2015年度偷税的明细表,并把这份表交给了余峰的姐姐让她交给余峰,果然第二天,余峰电话着急约华程见面,华程提出,余峰要么自查自纠,要么给自己140万元,不然就去举报,余峰岂能忍气吞声,双方没过多久就谈崩了。此后双方都是通过手机短信联系,华程又一次明确了自己的要求,不但要140万,还要拖欠自己的工资。余峰经不住威胁,2016年4月初先汇给拖欠的工资2万元,4月5日又向华程汇款7万元,华程说这7万元是在江亿公司兼职的工资。4月6日,余峰在华程的要挟下又向华程的银行账户汇款3万。
胃口被喂大的华程继续要挟余峰再给其80万元,但是余峰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便让自己的弟弟和父亲出面到华程家中沟通,希望事情有回转的余地,但是余峰一直避而不见,最后在余峰父亲的一再请求下,华程才露面,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华程答应再给110万元就把逃税的材料还给余峰,4月8日,余峰再一次向华程的银行账户汇款30万元,汇完款后,没想到华程却没有按约把偷税的材料换给余峰,反而还说要保存15年,一再退让的余峰,无奈走进了公安局。法院经审理认为,华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3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文中人物单位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向对方实施一定暴力或者威胁,要求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其中暴力或者威胁不要求达到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只要足以使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以检举揭发对方的犯罪行为相威胁,索取对方财物的,成立敲诈勒索罪。就如本案被告人华程,因为公司拖欠自己的公司和奖金,在可以采取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等正当途径的前提下,动起歪脑筋,最后自掘坟墓,埋葬自己本该安稳的后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