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天晓利用筹备组的管理漏洞和职务之便,将8家企业入股"神州"的5000万资金,采用欺上瞒下、偷梁换柱的办法,将挪用的公款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董事长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具体是给自己爱人、兄长等亲属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先后投资4800万进入股票市场买卖新股盈利64万余元。
庭审时,对公诉人的指控的犯罪事实,陈天晓一概否认。她说自己是服从工作安排负责投资公司的组建。按照安排,2000年6月8家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到位,但是到了2000年5月仍然又两家企业资金没有到位,为了公司顺利成立只好临时找来两家民营企业,每家出资630万,投资公司才注册成功。但是因为股东变更,公司名称也只好由原来的"神州"变更为后来的"纪源"。其实神州就是纪源。
对公诉人质问的成立纪源投资公司是否向医药司领导和各位股东汇报,陈天晓回避正面回答,极力为自己开脱。而纪源公司成立后,向陈天晓的爱人、哥哥、嫂子等人做法人的公司注册大量资金,以及购买大量股票的事实,陈天晓一口否认,说自己毫不知情,由纪源转帐出去的支票上自己的签名是别人仿造。
据此案的承办人刘桂良介绍,陈天晓在审讯期间也是这个态度,拒不认罪。其实神州公司从来就没有成立过,而纪源公司在成立半年后,5000万资金才被收回,纪源公司也申请注销。陈天晓将5000万资金挪用半年之久。(摄影吕卫红) (记者吕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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