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走红当地、小有名气的人物到“私藏枪支的罪犯”再到冤案平反但却一贫如洗的落魄人,在短短554天的时间里,孙孝文的人生经历了最为猛烈的起伏。
孙孝文的冤案被平反了,他也拿到了三万多元的国家赔偿金,看上去,一切都平静了。
真的平静了?只有孙孝文知道,回到家里的他面临的是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受到牵连的家人愁苦的脸、不断上门的债主……其实,更令人深思的是司法资源的被浪费、国家法律尊严的被玷污、执法者形象的被损毁。
这个普通人的这段经历告诫我们:依法办案不能有半点随意和马虎,更不能有徇私枉法行为的出现。
拿到国家赔偿金已经一年了,可是孙孝文说,他和秋菊一样想要的钱以外的那个说法,还是没要来。
1月14日和15日,记者对孙孝文、孙孝文的亲属、朋友、乡亲采访了两天。两天的采访不算长,但记者仿佛经历了一段漫长的令人窒息的时段,在这个时段里,记者感受到了“惊心动魄”,不是情节上的,是心灵上的。
孙孝文是2004年10月13日被异地审判当庭宣判无罪的,554天的冤狱坐到了头,再不用戴背铐,再不用砸脚镣,再不用回到压得人喘不上气的监室……可这些“再不用”并没给他带来多少喜悦,他心里仍是满腔的悲愤。
孙孝文说,那3支枪并不是从他家搜出来的,这案子根本就是假案,真正的原因:一是10年前,县法院经济庭庭长无缘无故用手铐砸在他的脑部,将他打成重伤,县里又一直不解决,他不断上访惹恼了县领导,他们要治他,才编了这么个案子;二是他的建筑公司给县公安局白涧分局盖办公楼,分局拖欠工程款,他把分局告到法院,法院判分局败诉,并要执行,要是把他下到狱里,就不用执行了。
记者无法弄清这两种原因哪个真,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孙孝文坐了554天冤狱,尽管2006年1月19日,他拿到了三万五千元国家赔偿金,可这554天冤狱毁了孙孝文的企业,毁了他的家庭,也殃及了他的亲友。孙孝文说,更为可怕的是冤狱破坏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眼里的形象,破坏了当地司法机关的权威,难怪当地老百姓说,孙孝文的冤狱钱(国家赔偿金)就该让那些制造冤狱的人出!让他们也长点记性,看他们还敢不敢把好人下到大狱里!
孙孝文入狱前是河北省涞水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兼野三坡分公司经理,有档可查的企业干部。出狱后,交党费,才知道他的档案没有了,公职也没有了;注册资金680万元的分公司因他入狱没有年检自动注销了,204名职工已经四散。野三坡街上的分公司已经几年没人气了,清冷、破败,只有他栽下的几棵香椿的枯枝在冬日的寒风中摇曳。
孙孝文粗粗给自己拉了个受损的账单:
五台山工地因他入狱停工,几年里价值五六十万元的设备丢失一空。
北京某部营区改造,刚签订了意向书,因他的入狱,前期投入全部泡汤。
更让他无奈的是,在本县他所做的所有工程的甲方都拒绝和他结账,理由是,上面不让。这使得他无力偿还以前没有付清的一百多名工人的工资。2005年,过大年,他和工人们解释,他刚出狱,要容他时间,他会付他们的工钱。2006年,大年二十九了,镇上没有兑现付工人工资的承诺,他没办法面对那些工人,一咬牙当天躲到了石家庄,过了年才敢回来。2007年的年关又要到了,他真不知道又该往哪里躲?
仅两次挂牌游街和刚宣判无罪,又把他投入看守所,就能让他记一辈子,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脑皮子发紧:
2003年9月18日,孙孝文被涞水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孙孝文当即上诉。9月27日,孙孝文又被五花大绑地押到涞水县体育广场,参加公开宣判大会。孙孝文说,他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可县里不顾法律的尊严,又在他胸前挂上了非法持有枪支犯的牌子,他当时感到无比的愤怒。法官再次宣判他3年有期徒刑后,他又被押上了卡车,围着县城游了街。
2006年4月30日,孙孝文拿着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赔偿决定书,找到县委,要求县里执行赔偿决定书,依法为他恢复名誉,给他赔礼道歉。他在楼道里念中院赔偿决定书时,县委办公室的一位副主任叫来警察把他拉到县委信访局门口。他继续念赔偿决定书,结果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了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