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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征土字〔2012)4号思维导图

从前多好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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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征土字〔2012)4号
处理
事件
预防
机制
完善
社会
矛盾
进一步
纠纷
工作
征地补偿
征地程序
征地公告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14日批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1)政国土字第1717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武陵区南坪岗乡南坪社区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宗,征收面积7.17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有关政策规定,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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