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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中心能否成为拆迁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思维导图

雨过之后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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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中心能否成为拆迁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拆迁
行政诉讼
被告
成为
能否
储备
中心
土地
房屋拆迁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纠纷

朱某承租某农贸市场临街一间门面房经营床上用品。2007年4月16日,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下称储备中心)与该农贸市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收购农贸市场土地使用权及地块上的建筑物、附着物。6月19日,储备中心向市房产管理局出具报告,拟对该地块实施拆迁改造,请求办理拆迁通告。6月22日,市房产管理局向其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通告,该通告载明,拆迁人为储备中心。7月17日农贸市场被拆除。朱某认为储备中心依职权取得拆迁资格,成为拆迁人,其实施的拆迁行为就是行政行为。2008年6月4日,朱某以储备中心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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