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北京丰台区岳各庄村一民警家的房子遭拆,遭拆房子位于岳各庄村一院中,居民称该院居住的大都为民警或民警家属,是丰台公安分局提供的公房。民警陈院刚称是开发商强拆,他在阻止过程中被打伤。(8月8日《京华时报》)
警察房子也被强拆?有网友第一反应竟是:感谢拆迁办,让老百姓体会了一次“人人平等”。这并非网友幸灾乐祸,只是大家一直太渴望“人人平等”。可强拆下的“人人平等”,反倒让人有些心里发毛。警察房子也遭强拆,老百姓的房子还不成了积木?
“强拆”,是在尚未进行补偿安置,尚未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甚至尚未获得拆迁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武力乃至暴力进行强势拆除。说白了,就是不用法律拆迁,而用权力拆迁。超越法律边界,达到“权力通吃”的效果。
于是,公民权利被“通吃”,低级别的权力也被“通吃”。前不久,曾有报道,某地曾动用46个部门400余人进行“拆迁总动员”,连残联、妇联也投入拆迁。如此“权力通吃”下,警察的房子又怎能幸免?
“通吃”的表象是被通吃者“人人平等”,但这是以丧失公民权利为代价的。这样的“人人平等”,不是太可悲了吗?但愿《新拆迁条例》不要“胎死腹中”,否则谁还能阻挡强拆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