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老板是江南区新屋村委人,他租赁新屋村委集体土地兴建废旧市场许多年了,当2007年废旧市场被拆除后,他一纸诉状将南宁市江南区政府、江南区建设局、江南街道办事处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3单位行政行为违法,同时要3单位和第三人新屋村委赔偿他的损失450多万元。
梁老板请了个北京的律师作他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梁老板说,2007年7月26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城管执法监察大队等工作人员,来到江南区五一中路废旧钢材市场旁的办公室,在没有告知强行拆除房屋理由的情况下,先将废旧钢材市场44户经营户的电源切断,然后将自己建成长达两年零3个月之久的房屋强行拆除。在支付给44户租赁经营户每户2000元的搬迁费让经营户全部搬走后,同年9月21日,再次对自己的废旧市场门面和住房进行强行拆除。
梁老板说,自己租新屋村委集体土地兴建废旧市场,是经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村委同意的,属合法取得,从1985年开始至今已长达22年,合同尚未到期,自己合法租赁经营权应依法受到保护。办公楼及废旧市场房屋门面被强行拆除,没有法律依据且程序严重违法,给自己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4561260元。
梁老板请了3个证人到庭,这3个证人说看到了拆迁,看到了穿制服的人在场,看到了废旧市场办公楼里的东西被搬到空地上。
为了让北京律师听得懂,审判长要求这3个证人尽量说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