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要逐步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具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二是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价格的可追溯,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三是有利于净化流通环节,治理药品流通领域的乱象,依法打击非法挂靠、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四是有利于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助推企业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高行业的集中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三医联动”改革。
谈到“两票制”对药价虚高的作用,梁万年表示,药价虚高的问题由来已久,是当前改革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老百姓的强烈呼声。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疗机构要经过多票多环节,有的四票、五票,甚至更多,层层加码,抬高药品的价格。药品价格抬高,销售到医疗机构,一方面是老百姓要多付钱,另一方面医保基金要多付钱,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两票制’从流通领域入手,把多环节压缩到两票,大大减少中间的一些水份,为老百姓和医保基金节省了费用,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梁万年指出,“两票制”实行以后,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院,卖的是什么价,医院进的是什么价,中间过程开两票,税务部门就能够看到每一票到底加了多少价,整个流通环节透明化,这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一些违法违规的开票,给予打击处理。
《通知》中要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流通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公立医疗机构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的证据,以便互相印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的手段验证“两票制”。
实行“两票制”以后,医院取得的发票应如何验证真伪?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和改造,开通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从今年1月1日起,包括医院在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无论在什么地方,哪个地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都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查验。
“该平台提供包括清单在内的全票面信息的查验,例如,以医院购进药品发票为例,可以通过查验平台对发票中的开票日期、购销双方的信息、药品名称、药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进行全面的查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巡视员张卫表示,医疗单位可以通过这个系统来查验发票数据,为医院的管理、药品的管理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医疗体制改革。同时,有助于“两票制”的顺利实施。
(原标题: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