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对现行法起到很大的补充和完善作用。”修福金委员说,修订草案在红十字会组织治理方面增设了监事会等机构,完善了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管理,还专门增加法律责任一章,既涉及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追究,也涉及对所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约束,无疑对法律出台后的执行十分必要。
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表示认同,认为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对现行法进行了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和内部治理,相信法律修订实施后,可以更好地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领域的重要作用。
与现行法明显不同的是,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红十字会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的职责。莫文秀委员说,这项职责是新增加的内容,也是这次法律修订的一大亮点,但是对特殊的捐赠物或服务如何管理监督没有作出规定,建议增加对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的管理监督内容。
在加强监管方面,修订草案提出,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范徐丽泰委员建议强调每个财政年度都要审计的概念,即红十字会应当每年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该财政年度内的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的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就是说,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了,立即要公布,公布的方法可能是网上,或是年报。这跟现在的做法可能完全一致,但是法律上说清楚,群众就容易建立信心。”范徐丽泰说。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呼吁尽快出台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