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验房屋相关证件,比如卖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确认是否有共有人。
(二)到房屋所在地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位置、居住情况,主体结构、水、电、暖、气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是否发生过凶杀、自杀等声誉瑕疵。
(三)买方应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
(一)应仔细审查合同每个条款,对于不理解或产生歧义的条款,一定要由中介公司释明或向律师质询,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界定;对于合同之外的口头约定,一定要写在合同中。
(二)该房屋如有共有人,共有人须到场签名;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三)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最担心的是支付了房款却得不到房屋和完不成过户登记;卖方最担心的是交付了房屋或办理了过户登记却得不到全部房款。在房屋没有抵押的情况下,通过将房款交由银行或中介公司保管,交付了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再由银行或中介公司付款给卖方,能够确保交易安全。但是,如果房屋已设置抵押,则需要首先解押。如果由买方支付,解押后卖方却反悔,拒不办理过户登记,岂不使买方陷入被动?因此,最好约定由卖方解押,如果不能,则应约定买方付款解押后,房产证由中介公司保管,随后,立即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后,由中介公司向卖方支付全款。
(一)合同履行中,有关买房的书面材料一定要注意保管,通话要尽量录音,短信要保存,以备将来对方违约索赔。
(二)经过当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不论与卖房者的关系多么好,不论有任何组织或者任何个人的保证,都要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房屋过户登记之前,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三)一旦对方违约或反悔,应立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无论是想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最好能将房屋保全,以备将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