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权这个概念,大家可能都觉得理解,但是真正给这个概念作一个准确的解释,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笔者认为,不良债权是指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不按期履行的合法债务。根据这个概念,不良债权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这是对债务人的要求,对于一个已经有充分证据表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或者债务人消失(如自然人死亡或公司破产)的债务,再投入精力和财力,无疑是不明智的,对此等债务应该纳入坏账损失的范围予以核销。
2、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这是对债务本身状态上的要求。至于不履行的原因很多,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主观上不愿意归还及客观上不能归还,前者主要包括恶意拖欠、存在其他关联性的争议,后者主要是债务人资金紧张。对于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因在所不问,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对于企业来说影响是一样的。
3、 债权必须合法。这是对债权在法律上的要求,只有合法的债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很多企业对此的理解存在着误区,常常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合法的债权在律师的眼里看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合法的理解存在区别,企业管理者往往按照通常的思维模式而不是法律的思维模式考虑问题,在一个律师的眼里,对合法债权这个概念应该附加这样的一个条件:有充分证据支持。没有充分证据,就不存在合法性问题,这是一个法律意识的问题,希望所有的企业管理者能够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树立起强烈的证据意识。
不良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因素在于我们国家的法治化程度不够,客观的说,我们国家无论从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执行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财务监管、信用制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例如对于有限公司的制度设立上,就必须配套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否则很难避免股东隐匿转移公司资产,并利用有限责任来恶意逃避债务。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的情况,企业运转的热火朝天,但是银行账户上一分钱也没有,资金全部隐藏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帐户里。可以这样说,法治化程度不够给不良债权的存在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大大降低了交易的安全性。
抛开法制大环境等外部因素不谈,从企业自身内部来说,不良债权的产生缘于企业对债权的监督管理不够,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合作者的选择不够慎重,导致了一些资信水平比较低的公司企业成为了公司的债务人。有的企业管理者一味贪大求强,忽略了对目标客户的考察,这在国企比较常见;有的企业在飞速发展的时候被大好形势蒙蔽,放松了对目标客户的考察,这在民营企业比较常见;还有的管理者法律意识不够,对这个问题不够重视,疏于对目标客户进行考察,这在一些家族性企业比较常见。而一旦资信水平比较低的企业成为公司的客户,必然会加大不良债权发生的风险。
2、 本公司业务人员的不廉洁行为。业务人员是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直接接触到客户,他们的意见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客户的选择,所以业务人员实际上拥有客户的选择权,业务人员手中的这个权力常常使其成为拉拢利诱的目标。业务人员一旦有了不廉洁的行为,会在各个方面给企业带来损失,债权方面的损失就是一个主要的方面。这个问题在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尤为明显。
3、 合同签订及证据保存等存在问题,给对方提供了可乘之机。合同签订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小小的忽略常常导致重大的损失。证据收集保存更是十分重要,没有了证据,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4、 催收方式和力度上存在问题。从内心来说,每一个企业都希望拖欠业务单位的款项,所以企业出现不良债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问题而没有股购的措施解决。有的企业,债权一放2年无人过问,有的企业,单纯依靠业务员催收,有的企业,不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等等,这都导致了不良债权积淀下来最终成为坏帐损失。
对不良债权的管理实际上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债权管理的水平反映了企业规范化的程度,良好的债权管理需要公司财务部门、营销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通力合作,从理论上来说,不良债权的管理应该以法律事务部门为主,财务部门、营销部门及其他部门为辅,只有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地减少不良债权,很多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营销部门都很强大,但是唯独就缺少一个法律事务部门来协调解决这个问题,导致对不良债权的管理水平很低。
对不良债权的管理需要贯彻“预防为主、规范程序、全程控制” 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是与企业的根本目的相适应的,企业总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根本目的,适应这个根本目的要求,企业就应该尽量减少各种风险的出现,所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其次要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的程序,规范的程序可以保证对不良债权的监管有序化。全程控制就是要求对不良债权的管理要贯穿全程,从不良债权发生的源头开始一直到不良债权的消失(债权实现或核销)为止,确保监管质量。
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监管机制来保证对不良债权的监管工作,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自己的监管方式。通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管理:
信用评估是国外行之有效的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的措施,要求企业在交易前调查和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做出科学的信用决策。这项业务既可以由企业内部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完成,也可以委托专门的资信调查机构完成。调查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历史背景、组织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企业应建立起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调查和评估方式,保证客户信用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适时性。
客户资信评估的方法由于企业注重方面的不同,所以选择的评价内容也就不同,因而评价的方法也有所不同。本文推荐的方法称为专家意见法,又称5C要素分析法,是指通过分析影响信用的5个方面来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一种方法。依据这种方法,客户的资信程度通常取决于5个方面,即客户的品质(Character)、偿还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抵押品(Collateral)和经济状况(Conditions)。企业通过对客户进行以上5个方面的定性分析,基本上可以判断其信用情况。当然还有其它的方法如信用评分法,是指对评价内容的指标进行考核评定信用分数,按每一项目内容给定分数计分,最后得出总分,再按得到的总分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具体的评估方法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决定。
在目前中国的大环境下,企业尚缺乏足够的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措施,社会也没有构建好足够的信用制度,信用的信息没有公开,企业难以收集到足够的评估资料,即使是专业的调查机构也感觉比较困难,所以企业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很难进行,或者实际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导致一些企业实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就不再坚持,这无疑是非常错误的。应该看到,信用风险的管理是一个长期的管理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现其作用,不可能立刻收效,所以企业绝不能因为目前的临时性困难就放弃了这方面的工作,而应该坚持下来,不断积累经验,相信效果是可以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