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法律援助制度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密切,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保障制度,通过为社会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可以有效的解决利益纷争,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全体公民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法律援助是法制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至今,世界上共有一百多个国家以宪法或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公民权利,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民主法治水平的体现。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走向健全、人权受到特别保护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与国际法律体系接轨的标志。《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已成为我国文明城市的必备条件和标志。
(二)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是否公平,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看有没有完善的律师制度;而一个社会是否公平的标准是看有没有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而不致成为空中楼阁,保证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不因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终极关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援助有助于实现所有公民法律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
(三)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在和谐,本质在和谐。当前,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也逐渐暴露,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征用农民土地与城市拆迁问题产生的群众上访并与政府发生冲突的事件近年来诸见报端,影响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群众经济困难没享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或法律意识薄弱,而使问题未能在法律范围内得到解决,进而产生社会不和谐之音。如何有效地处理各种矛盾,让政府倾听贫弱者的呼声,关注贫弱者的愿望,解决贫弱者的困难,维护贫弱者的尊严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政府的一个重要课题。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政府设立的解决利益冲突问题的渠道之一,通过积极有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有效推动了社会经济建设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