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次调研活动,省司法厅、省委统战部、省律师协会及部分律师代表组织专题会议,经讨论后认为:律师参政议政是构筑具有中国特色宪政制度的需要;是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需要;是引领律师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改善律师管理工作的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大力支持、积极倡导律师参政议政,要重视、支持和引导律师发挥独特的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找准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真正为律师参政议政起到助推器的作用。
截止到2007年4月份,我省律师共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8人(各级人大代表27人,其中全国1人、省级2人、市级19人、县(市、区)级6人;政协委员161人,其中省级11人、市级52人、县(市、区)级98人)。山东省是在全国范围内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多的省份之一。他们在过去几年中积极参政议政,共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300多个,绝大多数被采纳并得以解决。还有诸多含金量较高的涉及诸如司法、行政、招商引资、三农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城市拆迁等多方面的提案和建议数百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全省许多律师事务所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文康律师事务所分别承担过《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青岛市房地产经营条例》的起草工作。去年,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起草了《山东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近年来,先后有8名律师被省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咨询专家。
总结近年来对律师参政议政工作的经验,此次调研活动将着重在7个方面开展。1、截止到2007年4月底,担任过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情况;2、担任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任职内提交的议案、提案、建议情况;3、担任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在参政议政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4、当地律师参政议政的主要方式、途径(如担任法律顾问、监督员、联络员、公职律师,参与立法,参与涉法信访,改变身份在政府、司法机关任职等);5、当地律师参政议政涉及的单位类别和数量(包括: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有关部门、数量);6当地律师参政议政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7、各级党委统战部、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方面的做法、经验、问题和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律师们的反馈,在律师参政议政的工作中确实也存在某些问题,其一是性别不平衡(人大代表中男女分别为12人、8人,政协委员中男女分别为74人、22人),女律师较男律师而言相对较少,其特点和优势无法充分体现;其二是参政议政的地域发展不平衡(淄博、潍坊、泰安分别为18人、16人、11人,而其他地区相对较少),当然这与某些地市律师行业整体发展的规模不够有着重要关系。
结合这次调研活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将尽力扩大律师参政议政的途径、加强律师参政议政中的自律和规范、加强律师的执业环境,进一步提高律师参政议政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和平安和谐山东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