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8日,省律协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班,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齐延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团省委权益部部长张宏伟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 齐延安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广大律师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律师行业回馈社会大众、热心公益事业、树立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与反映。我省律师具有关注、扶助社会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优良传统。多年来,在各级团委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倡导、推动下,全省广大律师积极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早在2000年,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就出资200万元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其增值部分用于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并在所内设立专线电话,周一至周五全天24小时由青年律师值班,解答有关法律咨询。2000年2月,德衡所被团中央、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6年,团省委、山东沃德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了省青少年维权中心,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开通了维权热线“12355”,免费解答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省律师协会于2005年6月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配备了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组建了“山东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协作网”,目前已有志愿律师585名,人数在全国24个成立未保委的省份中位居第二。我省的这项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团省委的充分肯定。齐延安副厅长对如何做好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确保工作质量,二是要注意总结经验,三是要发挥好参谋作用,四是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 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70% 以上来自县域。专门对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进行培训,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泰安市律师积极参与“8.17”矿难事故处理
“8.17”华源矿难发生后,在泰安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领导下,泰安市律师积极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根据抢险救援指挥部要求,泰安市司法局安排山东森昌律师事务所律师会同新泰市人民法院制订“遇难矿工赔偿项目、标准说明”,并就赔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和发放范围解释说明,及时向抢险救援指挥部的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近日,市局再次安排律师对个别遇难职工亲属就抚恤金赔偿问题进行了答疑,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遇难职工亲属的疑问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解释。律师积极参与华源公司矿难职工抚恤赔偿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