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国征收进口税的目的不同,其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有着各种类型或各种名目的关税。
(1)从进口关税的税率栏目来看,可分为最惠国待遇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最惠国待遇税率适用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适用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从征收进口关税的标推来看,目前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价税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
从量税指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我国目前对原油、啤酒、胶卷和冻鸡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关税。
复合税指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备有优缺点,两者混合使用可以取长补短,有利于关税作用的发挥。我国于1997年10月1日起,对录像机、放像机等四类进口商品使用了复合税。
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 X 从价税税率 X 货物计量单位总数 X 从量税税率
滑准税指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按其价格的高低分档,并依此制订不同税率,依该商品的价格高低而适用其不同档次税率计征的一种关税,也称滑动税。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即进口商品价格越高,其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价格越低,其关税税率越高。
(3)从征收进口关税的主次程度来看,进口关税有正税与附加税之分。
正税即按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关税。进口附加税是由于一些特定需要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一种进口税,一般具有临时性。世界贸易组织不推其成员方在一般情况下随意征收进口附加税,只有符合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规定的反倾锅税、反补贴税等方可以征收。
此外,为应对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或待遇,我国还相应对其产品征收特别关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特别关税是为抵制外国对本国出口产品的歧视而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特别征收的一种加重关税。中国1992年3月8日第二次修订发布的《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和起征、停征时间等,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施行。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1年6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气调节器一律在原进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