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运政执法人员坚持24 小时轮班驻站制,实行签字放行。严格检查每一辆进、出站班车,严禁携带“三品”上车;对存在超员等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酒后驾驶、情绪驾驶的司机,一律取消该车春运期间营运资格,并实行重处重罚;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所有到站旅客都能坐上车,无滞留、无投诉情况发生,每车配备两名司机,确保行车安全。
二是加强对主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长途客车出省、市、县的路段和途经公路的管控,重点查处客车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从事短途运输的乡镇道路及客运车辆,严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三是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客车动态运行记录仪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定期收集、分析客车运行动态数据,及时处理驾驶员违规操作行为,并将相关数据传递给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检查及黑车、报废车从事道路运输的打击力度,按照运输行业管理规定和要求,切实把“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制定道路通行安全措施,对县镇公路、桥梁进行一次集中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确保运输车辆及人员安全。
五是认真落实各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做好内部车辆的安全维护和检查,保证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对维护保养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同时,对单位内部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