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安监系统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152家次,取缔非法建设1个,非法生产10个,非法经营87个。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蓝盾”、禁“酒驾”等多次集中统一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5万余起。消防部门检查单位5337家,实施消防行政处罚230起,罚款197.35万元,责令“三停”40家,临时查封23处,强制执行2起,拘留5人。质监部门严厉打击无证制造、安装和非法使用、充装、销售气瓶等违法行为,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5起,其中立案处理14起,罚款15.9万元。建设部门检查企业188家企业,排查工地隐患1800多项,非法违法行为35条,实施信用扣分11家次、175人次,清出市场4家次、5人次。交通部门排查企业395家次、排查隐患466项、整改438项。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市开展了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积极整改,狠抓落实,有效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了许多久拖不决的问题。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4.1”爆炸事故、松阳县“5.26”运输液氮车辆翻车事故、龙丽高速遂昌境内“8.12”客车追尾事故以及龙泉市“9.13”危化品运输车辆翻车等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级有关部门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特别是龙丽高速遂昌境内“8.12”客车追尾事故,35名乘客受伤,其中有孕妇、老人,经过全力抢救,没有造成一人死亡。
五是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了“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宣传机制,分时段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市领导给媒体“进企业、看安全”采访团授旗,企业代表向全社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企业员工代表向从业人员发出安全生产倡议书,妇女代表宣读了妻子写给丈夫的一封信。组织“电力杯”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收到摄影作品2000多幅。组织“安全在我心中”书画作品评选活动,共收到书画作品300多幅。
六是突出了安监队伍建设。丽水市安监局组织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开展首期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实务培训班,共57人参加了首期培训班。培训除了学习监管执法实务外,还对安监执法人员进行警务化训练,提升安监队伍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