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震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一定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及时消除隐患。正在生产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尚未复工的企业必须彻底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否则不能复工。
二是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要按各自职责针对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与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加强监测,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制定并落实预案,做好防灾避险工作,要立即停产停业,迅速疏散人员,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强调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领导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遇有重大隐患要积极组织人员及时落实措施进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营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要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纪律,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凡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的,必须按规定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决不能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和谎报,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打破安监局科室界限,集中组织两个督查组,立即深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藏运输和煤气使用企业为重点,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