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比较深入人心;贯彻了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安全管理模式;采用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作法;比较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贯彻与操作人员的培训,坚持两票三制;建立三道防线、实行三级控制与技术监督,防止重大事故;重视事故信息的反馈,在避免同类事故发生方面重视管理因素也重视技术措施,实行全过程管理等。要点是:
事故调查的出发点与立脚点是吸取教训。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目的是防止再犯。现代化管理不是淡化事故调查,而是从中挖掘防范对策。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从来不是目的,而是教育包括责任者本人在内全体员工的一种手段。电力系统对事故调查处理从来不同于“办案”,不是对责任人处罚了就“结案”了,而是一定要制定“反措”,要对其贯彻实施监督,必要时要总结推广使全电力系统都从中吸取教训。事故调查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采取防范措施。判别责任的依据是规章制度,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或完善规章制度。而通过《安全情况通报》、《事故快报》等形式,使全电力系统都从中吸收教训、提高警惕,从而不断总结完善“重点反措要求”,并不断充实技术监督内容、提高电力系统设计、安装安全水平等。电力系统安全工作的这一特色,由于行业管理的削弱而相应削弱,表现为安全信息量的减少。现在有人提出事故调查与通报,违背“向事前预防转变”的提法,显然是不够正确的。相反,应当继续重视安全信息的收集与交流,特别是事故原因与对策的交流。
电力系统提出安全监督与安全保证体系,是基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社会性与系统性;基于许多重大事故是诸多因素集合扩大的结果;基于要纠正一些单位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全部落实在安监部门的作法。要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好预防工作,它的工作范围几乎涉及生产指挥系统、技术管理与监督、财务、物资、劳资等各个部门,还包括基层班组。它们都起重要的保证作用,把全部与安全相关的任务都放在安监是不可能完成的;另一方面没有安监部门实行监督检查以实行闭环控制,也难免疏漏;其三,电力系统在预防事故方面,推行三级控制,树立三道防线的思想。从组织与技术两方面着手,从防止未遂、异常做起,严防重特大事故。两个体系的形成是电力系统多年安全工作经验的总结,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当前,一些人不知道安监工作都应做什么,应安排什么样的人做安监工作;一些人不习惯被别人监督;一些人不了解安监体系为什么具有越级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与义务,不理解反映真实情况对人对已的好处;也还有把安全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在安监部门的情况,应予纠正。
安监机构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安全信息反馈、事故统计报告、事故调查、安全考核、安全日常管理、安全培训、安全监督等工作。有个别安监人员以为安监工作专门是监督别人的,专门是从事事故调查、事故定性、查责任人的,这是不正确,至少是不全面的。
当前,电力生产企业普遍在登高、起重、电气、机械作业工器具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两票合格率很高、安规考试成绩不低而习惯性违章不少的现象,说明确实要研究改进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研究不重形式、重实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安监部门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也要重视。
安监人员要按规则办事,必须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掌握本企业实际的基础上善于针对各自实际具体运用,要善于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手段、适应深化改革的形势。安监人员自身的培训工作不容忽视。当然不应要求安监人员对专业都门门精,但对组织能力、技术业务素质应有一定的要求。第一责任者主要应清楚安全工作为何要实施监察,什么样的安全工作需要监督,从而配备相当的人员,并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习惯于让别人依法(规章制度)监督。
电力系统安监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做法已实行多年,一年一度的例会也起到交流、培训的作用,坚持下去比较有利。
近几年来推出的目标管理方法是对以往粗犷的口号式管理的进步,量化的指标便于检查考核。上层管理者提出一个目标便于动员、组织员工,发挥基层领导者的作用,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但作为公司或企业,特别是基层,不可能只管结果不问过程,关键是实现分层次分级管理。逻辑上讲群体总目标的实现是以个体目标的完成为基础的;电力生产是多岗位、多专业协同工作的结果,因此实现分层次分级管理,实现目标分解是完成总体目标的必然途径。防人身事故的基础是防违章,抓不安全现象;防设备事故的基础是设备、设施的零缺陷,无异常,切实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实施运行分析、状态分析、检修文件包制度并做好技术监督等;防电网事故涉及电网构架、继电保护管理、操作及一系列预防性工作的质量等。不分解、不分级不可能实现总体目标。
现在,有的单位也搞“安全目标责任状”,但签了字就束之高阁。目标管理更是从何谈起,事实早已证明什么样的办法遇上形式主义,都难以见效。目标不能没有,过程也必须控制。
电力生产工艺过程基本上是一个成熟的过程,近来比较大的改进只在控制技术方面。应该说,多年来形成的规章制度绝大部分是适应现在生产过程的。尤其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内容大部分是电力系统事故教训的总结,参照国外的一些作法而提出的。
工程上大量的事是套用标准,国内外均无例外。电力系统的标准比较齐全,而且机械、化工、建筑、运输行业的标准以及非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可以参照,强调标准与规章的贯彻有较多的优点。以往电力行业组织一些专业人员编订的规程对巩固、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后仍宜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