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具体表现为:对安全重视不够,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没有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总是认为安全是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却不知一旦因违章而发生事故,所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可能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对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痛苦。特别是企业的厂长(经理),认为生产象打仗,哪能不发生工伤事故,没有把职工的身体健康摆在首位,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也就不能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更不能保证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使违章行为不断出现,导致事故的不断发生。
(二)明知故犯。从事故调查中,经过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询问可以发现,出现违章行为,违章者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章的,认为这样做一是省事省力,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见别人这样做没有发生事故,得自己这样做也不会发生事故,殊不知60%的事故发生是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而死亡事故的发生90%则是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
(三)愚昧无知,盲目蛮干。具体地讲,一是生产指挥人员对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一无所知,在生产过程中违犯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瞎指挥,强迫命令操作者冒险蛮干;二是操作者不接受(没接受)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对安全操作半点不知,更不用说具有自我保护能力了,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随便进入危险区域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人身伤事故屡屡不断。
(四)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职工入厂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或虽然进行了,但不正规,使操作者不能够规范操作,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二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责任制没落到实处,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约束力,使操作者对违章操作习以为常,形成了习惯性违章操作;三是检查不及时,使违章行为不能得以纠正,久而久之也形成了习惯生违章。
(五)经济利益作崇。各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企业的承包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达不到安全要求,也就是说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可靠性低,在操作者产生误动作时,起不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过度疲劳,在生产过程中精力不能集中,产生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二、预防措施。针对以上几个方面,为了预防事故发生,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旦发生事故,对经营者而言,要付出医药费、补偿费、受伤害职工的工资,还要遭受停工的经济损失和付出补充人员的培训费等,对受伤害职工而言,要遭受身体的痛苦,给家庭生活带来不便,还要因离岗而减少经济收入。因此,要从最基本的利益关系入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思想上引起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把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使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现实,形成安全资金投入自觉化,安全动作习惯化,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减少人为失误,预防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安全教育的反复性,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要做好新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四新”项目、变换工种、复工等的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和复审。以此来提高各类人员的素质,从根源上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二)严格管理,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贯彻执行的监督,二是要加大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可靠性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三是要加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四是要加大安全检查的频率,充分发挥班组、车间安全员的作用,进行日巡回检查,将安全检查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2、严格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对人员的管理是主要的,也是最根本的,由于人员的文化程度的差异、素质高低不等、自我约束能力的强弱差别,导致了各类人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程度高低不等,自觉能动性高低不等,虽然有规章制度、有安全操作规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出现了各种违章操作现象,因此,就在严格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利用经济处罚这一手段,约束各类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经济处罚不是目的,是一种手段,通过经济处罚,一是将安全与经济利益结合起来,直接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让职工明白安全就是经济效益,二是激发职工自觉学习安全知识、规范安全操作的能动性和自觉性,真正体现我要安全操作的能动性和自觉性,真正体现我要安全的观念,使职工明白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职工做一个明白人。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工作任务。通过切实有效的责任状的签定将每一个岗位的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个安全动作,达到规范操作的目的,从而减少人为失误,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