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既是一个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的过程,也是一个探索规律、完善流程、创新制度的过程,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导则》主要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要素和内容等基本要求,在明确应急处置职能和程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事故的风险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调应急预案的事故预防功能。
首先,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执行正确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是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的前提。《导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6个步骤(见图表)。很多部门和企业在编制预案时,缺少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情况调查,没有进行科学评估,应急预案情景设计与实际不符,导致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导则》专门强调了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其次,进一步规范了应急预案体系。《导则》提出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重点针对哪些单位应编写综合应急预案、哪些单位应编写专项应急预案、哪些单位应编写现场处置方案、哪些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进行了说明,并对每一类预案中应当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导则》指出专项应急预案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编制。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这是在总结实施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要修订,突破了原来应急预案体系结构的限制,强调可以结合实际,灵活掌握。
再其次,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和内容要求。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原则。《导则》强调其指导性和规范性,其内容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导则》进一步简化了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强调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内容应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