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层层落实责任人,确保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依法严惩烟花爆竹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是相互协作,联合执法。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取缔,全面追查,严惩违法犯罪人员。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
四是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管。严格要求批发企业按照危险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静电等工作 建立和完善配送制度,由有资质的运输车辆直接将烟花爆竹产品配送到各零售网点,禁止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托运,更不能通过客运车辆顺路带货,以此减少零星运输的危险性。
五是开展集中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设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对于可能藏匿生产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要一个不漏、进村入户、登门入室、不留死角。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采集一机制和良好的“打非”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共查获非法伪劣烟花爆竹2500余箱,价值30余万元,吊销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许可证1家,治安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