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公众最关注的一件大事。一个时期以来,在华外资企业频发食品安全问题,从肯德基的后厨卫生问题、麦当劳汉堡面包遭暴晒、味千拉面“骨汤门”事件,再到沃尔玛假冒行为……凡此种种,频频发出警示,遏制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拳出击,不管它是国内的还是境外的企业,都概莫能外。
企业逐利并不为过,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温家宝总理曾在多个场合说过,一些企业见利忘义,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企业家的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他告诫:把自己挣的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甚至生命上,那是可悲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也曾强调,作为一个自然人特别是企业家,当要考虑或决定一项行为时,应该请教内心的“法官”。其实这个“法官”就是“道”道德道义。
但为什么总有人要挑战道德的底线,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对此,马克思说得十分透彻:“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在现实生活中,见利忘义之事时有发生。以沃尔玛为例,自2006年入渝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至今已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可谓屡罚屡犯。对这种只惟利不讲道者,就要以重典进行处罚,让其付出高昂成本和惨痛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迫使其走上正道。
众所周知,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非常严格。去年,美国发生因沙门氏菌污染而召回5.5亿枚鸡蛋事件后,国会法律委员会一致通过新法,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明知故犯者。在食品、宠物食品和添加剂中造假的所有人员,将从法律上由轻罪判罚升级为重罪处罚。明知故犯的企业主管和个人,将被判处最高十年监禁和不封顶数量的罚款。去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后,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对企业提出民事赔偿,数额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这足以让肇事者破产。
因而,只要有企业敢于置社会道德、公众利益和法律法规于不顾,做出危害公众利益和安全的事,监管部门就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快速反应,依法出重拳、严处罚,让其付出足以长记性的代价,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谁,都不能享受“超国民待遇”。
我市严惩问题沃尔玛,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我们就是要把公众利益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以绝不妥协的态度和严厉的处罚措施,增大违法者的成本,让其得不偿失。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的企业敬畏法律、讲求公德、取财有道,从而,让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