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始于1964 年,随后逐渐完善,我国政府也重视相关立法管理。20 世纪 90 年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标志着我国食品质量监管条例趋于完善。当前我国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质量、基础、技术标准,且都是以法律条例的形式体现出来,如《食品包装材料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等条例。
QS是生产许可(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因此我国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这意味着被广为熟知的“QS认证”即将退出历史舞台。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QS”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食品安全,“SC”则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而监管部门则从单纯发证,变成了持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