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质监局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全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企业727家,发现20家小型企业的食用油产品黄曲霉毒素B1超出标准限量值。不合格企业为小规模的加工厂,均采用半精炼工艺,生产量较小,主要以散装形式零售供应附近居民。执法人员分析指出,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这些企业没有严格按规定进行原料进货把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花生在生长、储存过程中由于天气湿热发霉,黄曲霉菌生长繁殖产生黄曲霉毒素。些企业对购进的花生原料没有严格筛选和检测,部分霉变花生被用于食用油生产,导致黄曲霉毒素超标。”
据悉,此在国家质检总局本月初公布的食用油产品国家质量抽查中,广东云浮市云城区满意花生油厂的花生油、云城区富盛粮油厂的花生油,以及高要市孖宝油有限公司的花生油均被检出致癌物黄曲霉素B1超标。随后,省质监部门进一步加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样检验力度。
据相关专家介绍,黄曲霉毒素被世界卫生组织的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1类致癌物,在自然界所有物质中毒性名列第一。黄曲霉毒素共分为17种,其中致癌作用最强的是黄曲霉毒素B1。据资料显示,“黄毒”进入人体后,在肝脏中存留最多,因此对肝脏的损害也最大。人如果误食了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品,轻则可能出现发热、腹痛、呕吐、食欲减退等症状,重则可能出现肝区疼痛、下肢浮肿及肝功能异常等中毒性肝病症状。一般来说,体内黄曲霉毒素如果达到1毫克/公斤以上就可诱发癌症,而这仅相当于1吨粮食中只有1粒芝麻大的黄曲霉毒素。
据悉,目前当地质监部门已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停产,暂扣生产许可证,依法查封未销售的问题产品,召回问题产品。对连续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省质监局强调,食用油生产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花生油生产企业尤其要注意防止黄曲霉毒素超标的食品污染问题,必须从筛选花生原料开始把关,并严格工艺控制和出厂检验。“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不合格企业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负责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记者欧志葵通讯员岳志轩)
15清远市清城区沙田桐油村花生油加工厂 花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