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是相关部门第二次就这问题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07年8月,卫生部监督局曾就是否禁用面粉增白剂搞过回公开征求意见,定时两个月,最终却未公布结果。显然,政策搁浅了。不过,这次人们不必担心相关政策重蹈覆辙,而只需做好再吃一年面粉增白剂的心理准备。
提到面粉增白剂,不禁让人想起超市、面馆里那些白花花的面条。这些面条卖相虽好,可是没有小麦(2593,-8.00,-0.31%)香味,口感也不如粗面粉做出来的面条好——如果你曾经吃过的话。人们可能感到奇怪,好好的面粉什么一定要添加增白剂?难道这仅仅是为了让面条看上去美?
不管答案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这面条审美观早已不受人待见,除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外。就连最早引进并同意在面粉中添加增白剂的商业部某位官员,后来也加入了反抗行列,并称“如果看不到禁用(增白剂),死不瞑目”。有些地方粮食局还专门生产不添加增白剂的面粉,过年时当作福利发给内部职工。
事实证明,在面粉里添加增白剂其实是给面粉抹黑。且不说,欧盟等地区早已禁用这种增白剂,而其他未限制使用的国家和地区,也有严格法规保障不被滥用。问题是,添加增白剂就像打开潘拉的盒子,一旦开启就不容易再给关上了。
围绕面粉增白剂的存废,曾发生过激烈争议。主张禁用者的观点不必细述,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就说得很明白:按规定使用增白剂不会有问题,但这在生产工艺上已无技术必要性,一旦含量超标也会带来质量安全隐患。反对禁止者的理由又是什么呢?其中一位权威专家的说法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过氧化苯甲酰有害于健康。”说白了,咱们吃了20多年的面粉增白剂,原来是不会吃死人却又没有什么必要的东西。
这不禁让人想问一句:灌水猪肉吃不死人,难道就该天天吃吗?道理明摆着,个中缘由其实只有两个字——利益。由于面粉增白剂进入了生产和流通环节,形成了庞的利益链条,而这一链条反过来又阻止了相关标准的废除。
也因此,这么多年来人们不得不一边吃着漂白过的面条,一边看着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煞有介事地讨论存废问题。人们等啊等啊,等到《食品安全法》出台并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同时符合“技术上确有必要”以及“安全可靠”两个条件,等到相关部门承认,面粉加工工艺已不再需要使用增白剂……
实际上,正是《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才推倒了面粉增白剂的利益多米诺骨牌。而如今,人们只需要再多点耐心,等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完毕,并给相关产品一年左右的退市时间(为降低政策对相关产业造成的影响),就有望吃上不添加增白剂的面条。到那时,面粉增白剂可谓华丽丽地飘过市场,完美落幕——在这过程中,政策不存在问题,企业没有任何责任,最多不过是败坏了消费者的胃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