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说,他从医学院附近搭车到王家梁,因当时身上没带钱,他便让出租车司机等着,自己上去取钱。
“我取了100元钱给司机,车费是7元钱,可司机只找了90元,我与司机理论时他打了我两拳。”周某说,随后,他正报警时,司机驾车离开了,而他的包还在车上。
办案民警介绍说,周某自称在监狱工作过,包里有64式手枪和几发子弹。
由于涉及到枪械,民警便迅速向所里反映了这一情况,市局、公交分局刑警大队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在再三询问下,周某才表示,包里没有枪支,只有两枚子弹壳。
经查,周某确实曾在阿克苏市红桥监狱工作过,是监狱的一名司机,后被监狱开除。
周某说,出租车拉走的包里有一份招标合同、两包玉溪香烟和两枚子弹壳,谎称包里有枪是希望能够引起警方的重视,尽快将包找回。
办案民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应当给予处罚。散布谎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
已被行政拘留周某表示,现在他已经后悔了,以后再也不会干这样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