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街道从今年 3月开始实行的‘司警联调’:为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司法所向派出所派驻人民调解员,专门调处派出所接报的治安案件。”凤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陈建彬告诉记者。
凤阳街司法所所长朱赤对记者说,最初,派出所经常会让我们去帮助他们调处一些棘手的纠纷。由于效果比较好,慢慢就形成了两个单位之间的一种联动。而街道党工委通过调研把这种联动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凤阳街道专门制定了《凤阳司法所、派出所治安案件、民间纠纷案件联调实施意见》和《凤阳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从司法所、派出所如何联动、各自的职责到人民调解员能够接受调处纠纷的种类以及奖励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详细的规范。
朱赤介绍说,我们采取轮流值班的机制,每天派驻一名人民调解员到派出所。而这些派驻的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是调处派出所指派的纠纷;对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别看只是司法所以派出所之间建立的一个联调机制,但在基层维稳中却发挥了‘一箭四雕’的作用。”作为一线民警,凤阳街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施庭杰对这个“司警联调”机制带来的好处深有感触,向记者介绍了建立“司警联调”后发挥的四大作用。
纠纷调解更及时、有效。由于派出所接警处理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老百姓由于很小的琐事而引发的纠纷,甚至是因为一句口角而引起的打架斗殴案件。这些案件本身够不上刑事处罚,且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如果派出所单纯通过治安处罚进行处理,不仅让纠纷双方的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还有可能会激化矛盾,甚至让很小的治安案件发展成为刑事案件。而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调处,由于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矛盾纠纷就能及时有效、彻底地得到化解。
警力得到有效释放。以往,派出所在接警后,许多案件需要他们来协调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而调解并不是公安民警的强项,因此消耗了派出所大量的警力和时间。现在,让更为专业的人民调解员来调处这些纠纷,不仅调解的成功率大大提高,还让派出所有更多的时间和警力来加强辖区的治安和社会管理。
普法工作的渗透、普及和效果更加明显。由派出所处理的由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大多数与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有密切关系。调解纠纷的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不失时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让普法工作进一步得到了覆盖和渗透、延伸。实践证明,由于接受教育的群体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比较迫切,因此,这种法制教育更具效果。
更重要的是,这种机制对化解警民矛盾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以往,许多警民矛盾的产生是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后,由于其家属不懂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因此对公安机关产生了对立情绪。现在,有了人民调解员在派出所的接警大厅为当事人和家属提供法律咨询,让许多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对案件的处理程序有了清晰的认识,找到了正确的处理方式,也不再会迁怒到公安机关,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