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在公共场所会遇到这样一些现象:手里拿着垃圾却找不到垃圾箱了;打IC电话时却发现话机被损;走在马路上,脚下突然出现“黑洞”;免费公共厕所里的马桶盖被人弄破;供游人休闲的坐椅被破坏;刚安装不久的景观灯一夜之间不见了……
一些人破坏城市的公共设施,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威胁着公共安全,也给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市民憎恶,职能部门无奈,它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城市“顽疾”。
从目前情况看,法律对盗窃电力、电信设施罪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对破坏、盗窃园林绿化、窨井盖、休闲坐椅、健身器材、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规定不够明确,致使对这种行为无法处理或处理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应将加快对此类违法行为所适用法律法规的研究,改变以往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仅以被毁、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作价的思路,应将维修、更换所需的费用计算在涉案金额内,依法严惩各类违法分子,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
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从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入手,切实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应借鉴其他城市管理经验,成立由多个职能部门联合统一执法的城市管理机构,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同时按区域划分,将管理重心下移,明确责任和权利,对所在区域的城市公共设施实施管理和保护,切实维护城市形象。
如果说城市公共设施被毁只是“切肤之痛”的话,那么由此带来的公民素质问题,则是“膏肓之疾”,因为公共设施被毁,只需花钱就可修复或更换,但公民素质低下,则是一时难以扭转。为此,我们可以多增加一些温馨提示的标识以及进行对举报破坏公共设施者有奖,对破坏设施者进行处罚的活动。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加强宣传,从而形成保护城市公共设施群防群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如果每一个公民都能做到爱护公共设施就如同爱护自己的私有财产,自觉关心和爱护公共设施,相信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定会得到遏制,我们的城市就会一天比一天更加文明!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
bnmbnm: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素质。再就是加大公共设施维护的力度,不然更难保护。
jack1977:对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尽快修补,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防止类似破坏事件的再发生,否则容易形成“破窗效应”。一间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面墙上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清洗掉,很快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而在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会很不好意思扔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随地乱扔垃圾,丝毫不觉得羞愧。这就是“破窗效应”的表现。
农夫滴老表:提高文明素质,从“我”做起,基本素质提高了,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才能有效的遏制。
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农夫三拳:记得鄂州城区取消转盘,陆续开建渠化路口时,很多人一时不习惯,过街红绿灯只对少数人起作用,3~5年后再回头看,大部分人都能主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素质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密切相关的。每个人都朝文明迈一步,社会就进了一步,靠此潜移默化、长期积累吧。
klee: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我以为,还是得要有保护城市公共设施的意识,城市公共设施的硬件建设标准提高了,市民的素质不能与其匹配也是一种悲哀呀!环境是大家的,还是得靠政府引导,市民参与,才能逐步提高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无为,无不为:这种现象许多城市都有。曾经听过一个笑话,说一中国人出国归来,一下飞机便甩出一泡浓痰,并感叹:还是咱中国好!一个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与其经济条件和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从受教育程度来说,这也反映了我们目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对受教育者在行为习惯、文明礼仪、思想品质养成等方面的缺失。
杰科克:美国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行为就是一种习惯”。假如没有一个好的习惯的养成,素质的提高必将事倍功半。
关键在于营造文明的气氛
MSKPG:破坏、盗窃公共设施,治安管理条例、刑法都是有规定的。但是执行起来却是一个大难题。“光纤无铜,偷盗无用”这样的标语实属无奈。 精神文明建设最重要的不是靠法律手段。这些从根本上并不能解决问题,执行起来难度也不小。
没事啃苹果:几年前,在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一位父亲拉着儿子准备过马路,儿子站着不动,执意要等绿灯才走。当时感受颇深。文明素质是一个长期积累长期沉淀的过程。一个文明的行为,对自身来说是一种规范,对他人来说又是一种辐射。当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意识能够履行“文明”的时候,就是一种质的变化。因此,城市要营造文明的气氛,这是至关重要的。从某种方面来讲市民的素质和大环境是相互的。基础设施做得更好一些,管理更完善一点,创造一个良好的综合环境,对个人行为也能起到一种约束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