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金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工作,先后出台了包括影响全国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2008年底开始,市局党委专门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执法情况进行调研,下发了《金华市公安局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各项目标、内容、任务进行细化,制订了推进计划。以领导干部和中层骨干为重点,以发挥各执法部门主动性为重点,大力加强培训,以考促学,提升广大民警执法能力。在全市推行以“部门小讲堂”与“全局大讲堂”相结合的法制讲课活动,制定了《金华市公安机关法制讲课活动考核办法》,将“法制讲课”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范围。法制讲课活动充分调动了办案民警的主观能动性,促使民警及时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执法经验共享,其生动有效、贴近实战的学习培训模式,带动了全体执法民警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严格落实《浙江省县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办案制度》规定,半年考评时对基层一线实战部门中层领导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专门检查,抽查中层领导办理的60件案件考评案件质量。半年及季度执法检查中抽查派出所中层领导进行案件审核能力测试,年终随机抽考50名局领导、315名中层进行法律基本知识考试。对各局中层以上领导考核、考试成绩排名通报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总成绩,极大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对执法工作的重视,也带动了民警执法工作积极性。金华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完成了6341道法律和执法工作试题题库的编校、录入和相关软件的开发,开通运行网上法律知识考场,组织全体执法民警考试近50次,每次成绩通报排名,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浦江县公安局每季度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竟聘中层领导的依据之一,磐安县公安局在迎接省厅基本法律知识考试中,集全警之力,开展封闭式学习培训,在全市掀起了民警学法热潮。
在提升全市公安民警执法素质的同时加强执法监督。根据全省执法质量考评重点的变化,及时修定《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开展“飞行检查”、“网上考评”等检查考评方法,实现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的有机结合,2009年举行大规模的执法质量考评三次,考评结束后均召开专题通报会,形成书面反馈材料20份。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认真开展责任倒查和整改,全市共有56起案件,23名审核、审批负有责任的分管、主管领导,52名中层,及65名办案民警、3个部门受到行政记过、通报批评、警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扣发考核奖的执法责任追究。另外,武义县公安局对评为劣质案件的,所队一把手不仅要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而且要在全局工作例会上检讨。金东公安分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执法工作“三查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办案单位、审核单位的执法责任。东阳市公安局推行《案件质量实时检查制度》;永康市公安局推出了使用执法监督建议书和执法整改、纠正违法通知书,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分级制,使日常监督工作既有据可依又严谨规范。在全市迅速形成了狠抓执法质量的好现象,各地执法质量明显提升,磐安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考评中名列前矛。
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两抢”、打击非法传销、跨境赌博、假币犯罪等专项斗争中,认真整理相关法律依据,制定出台了《关于传销中涉及教唆他人违法犯罪适用劳动教养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抢劫、抢夺劳教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办理跨境赌博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指导意见》、《鉴定若干问题解答》等制度,为专项斗争提供准确可操作的法律适用意见。全市共批准非法传销劳教41起,占全省同类案件劳教数的50%以上。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做好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隐患,实现治安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金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人民调解调处治安纠纷的若干意见》,为构建治安大调解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完成了省公安厅委托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至72条的违法行为适用处罚的裁量基准。召开拓展裁量基准座谈会,拓展裁量基准工作,市公安局先后推出了《非法居留案件处罚裁量基准》、《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使用标准》、《金华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理念延伸到刑事执法领域,推出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适用裁量基准》、《金华市公安机关办理自首立功案件若干规定》等,受到省公安厅的肯定和基层执法部门的欢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质量,2009年9月,金华市公安局大力推行案件卷宗电子化。下发了推广使用电子笔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电子笔录推广使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步骤,稳步推开使用电子笔录。投入15万元为市公安局“四所”审讯室配备了电脑等推广电子笔录必备的硬件设施。充分利用市警校电教室,分期、分批培训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办案业务尖子成为电子化笔录小教员,再通过小教员分级、分层培训每一位执法民警,确保人人会使用,人人能熟练使用。
在前期多策并举提升民警执法素质的基础上,金华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推行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每名民警每年脱产执法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开展三年执法素质能力大比武。2010年开展法制民警业务技能大比武;2011年开展“执法细则”练兵大比武;2012年开展执法办案能力大比武。划分派出所等基层执法所队的功能区域,构建“办事、办公、办案、生活”四大区域及受案室、讯问室、询问室、辨认室、调解室等内设功能室,配置声像监控系统和多屏电脑。按照办案、办事流程科学合理设置工作流水线,对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操作,单元化、模块化配置作战警力,优化警力配置,规范着装携装,实现现有警力作战效能的最大化。全面推行派出所领导坐堂制,值班所领导对当班期间的执法执勤工作负总责。
为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和“学与不学一个样,素质高低一个样”的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比、学、赶、超”执法氛围,该局实行了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依托浙江公安执法监督平台,对各执法业务部门、派出所民警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根据办案类别、处理人数、措施种类,合理设定数量、质量的分值,客观反映民警办案的投入时间和难易程度。实行执法民警学分制,根据不同的业务警种、派出所类别,将民警学分分为综合执法类、行政执法类、刑事执法类和交通执法类,包括法制讲课、庭审式调解,法律知识考试等内容,用菜单申报的形式实行学分制管理。
金华市公安局还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高执法效率、集约执法资源、增强执法能力的作用。全面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基本实现电子化。启用执法监督平台和资源库,对各执法环节实行网上实时监督;一些重要犯罪嫌疑人的讯问需录音录像;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记录执法过程的信息化执法装备。在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做法、突出特色的同时,该局还大力加强了组织建设,在市本级三个分局和磐安县局率先实行,将法制科更名为“法制大队”;明确法制工作职责,配强配齐法制员。在城区派出所、一类派出所视情实行法制员派驻制或设立专职法制员,全面实行所队教导员任兼职法制员,将素质高、能力强、表现优秀的民警充实调整到法制员队伍中来,着力提升民警的公正执法意思,提高执法水平,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避免人情关系的困扰,从而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