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战线永恒的主题。做好执法监督,队伍素质是根本。必须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不畏强暴、不阿权贵、不图私利、不疏业务”的队伍,为执法监督提供能力保障。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不渝地用党的执政理念和重要思想武装政法队伍,把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与“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法工作者“五种意识”,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方式,围绕执法为民这个本质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树立服务发展的思想,更加主动、全面、有效地为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服务。
强化技能培训。执法监督工作业务量大、矛盾尖锐突出、法律法规面广、涉及群众根本利益多等特点,要求政法工作者必须把业务知识学习作为第一要务,常抓不懈。应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执法资格培训、法制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晋职晋级培训等各项制度,逐步建立政法工作者业务培训的长期机制。不断扩大其知识面,提高客观、全面、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扎实练好基本功,使其整体素质有等于甚至高于司法机关的法律水准,才能够准确监督、正确监督,真正实现“内行”监督。
为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水平,重庆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大学法”活动,分期分批将全市科、所、队、庭、室以上领导、一线执法干警和50岁以下的政法干警,集中脱产轮训,截至目前,全市95%以上的政法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及基层业务骨干已参加学习培训。
强化作风建设。以《党纪处分条例》为指南,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政法队伍行为。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最基本的方面、最基础的环节做起,集中整治队伍纪律作风。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接待群众、执勤执法的行为规范,使队伍管理逐步走上正规化、法制化。
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应按照“把住进口,守住楼梯,敞开出口”的要求,全面实行统一录取政法干警制度,严把进人关;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领导干部,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研究制定政法干警辞退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坚决清理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确保出口畅通。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政法队伍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