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草案规定,服务业经营者引诱、介绍、容留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上述活动提供条件的;在人民警察进行执法活动时,为在本经营场所内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的,也将面临同样的处罚。单位有这种行为的,处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5日以上60日以下;逾期不改正或者恢复经营后再次发生同样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草案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以卖淫为目的招嫖拉客的,处警告,可以并处1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实行劳动教养,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组织播放淫秽表演,或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或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或为淫乱活动提供场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草案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实行劳动教养。
草案还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实行劳动教养,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草案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或向他人提供毒品的,或吸食、注射毒品,或胁迫、欺骗医务人员注射、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教唆、引诱、欺骗、胁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