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失去保护,流浪街头无论是对儿童自身,还是对整个社会的安全都是一个巨大的隐患。近年来,流浪儿童的生存状况,以及对流浪儿童如何进行保护和救助,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而随着春季来到,天气逐渐转暖,街头流浪儿童也有增多的迹象。
“我们特别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和完善流浪儿童的救助机制,挽救这些本应该坐在学校课堂中的孩子们。”来自广州的于训告诉记者。
于训是一个救助被拐儿童网站的志愿者,他和其他志愿者同伴们把在身边遇见的街头流浪乞讨、卖艺的孩子都一一拍照,然后上传到相关的网站上,希望孩子的父母能认出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他们也会记住一些寻人启事上走丢孩子的照片,一旦发现街头流浪儿童中有相像的,他们就会在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孩子的父母。
“但是很少有成功的。今年年初,有一个街头被逼卖艺的孩子被发现与某个丢失的孩子特别像,志愿者们一边报警一边联系丢失孩子的父母一边在网络上直播,当晚有好几十家媒体的记者就跟我们一起在派出所门口等着结果……但是最后证实那个孩子并不是走丢的孩子……”于训说起这事儿语气颇为苦涩。
“我们所做的,其实很有限。如果政府能出面,建立和完善一个流浪儿童的救助网络与机制,我相信,会有效的多。”于训说。
据记者了解,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流浪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据民政部估计,全国流浪乞讨儿童数量在100万至150万左右。
根据民革广东省委会2009年组织开展对广东城市流浪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表明,广东城市流浪儿童大部分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等城市,83%的流浪儿童来自农村经济较落后地区,只有4.7%左右完成了初中教育。
调查显示,广东省流浪儿童最多的城市是深圳,其次是广州,相对较固定的近千人,旺季时达数千人。2003年8月至2009年7月,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共接收流浪儿童6062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同期共救助各类流浪儿童达到9000余人次。有85%以上的城市市民亲身经历或见到过流浪儿童的强讨强要行为。调查显示,有相当数量流浪儿童受指使和利用,部分被不法分子甚至受黑恶势力控制、操纵、教唆。60%以上受助流浪儿童曾经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尽快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已是社会各界共识。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委员也就此递交了相关提案,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并解决这一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张礼慧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提案,希望国家建立流浪儿童救助机制,让更多的流浪儿童感受社会的温暖。
在我国现有法律中,并没有体现国家对流浪儿童赋有的法定职责。张礼慧委员认为,现行的民政部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中规定“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但相比成年人,未成年人本身缺乏明辨力和自制力,更需要社会采取主动措施使其接受救助。但当前并没有明确,也没有规定要将流浪儿童与流浪成年人分开管理的制度。而当前社会越来越多流浪儿童的出现更加深了张礼慧委员的担心。
对此,张礼慧建议,首先是要建立一套对问题家庭的社会干预制度,救助困难家庭,指导父母家庭教育方法,监督侵犯孩子权益的监护人,帮助营造安宁、幸福的家庭环境,从根本上预防流浪儿童的产生。同时呼吁中央政府尽快建立全国性的流浪儿童监测体系,全国各地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应该形成网络,建立一个信息通道,方便互相联系,彼此进行信息查询。
张礼慧委员还强调,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只是短期救助机构,我们更应采取各种措施,确立以回归各类家庭为主的安置原则,为流浪儿童寻找到归宿。“一个就是把这些儿童送回家,当然前提是家没有问题,有些可能是家庭有问题才造成儿童出来流浪或者离家出走,我觉得家里面有这个条件和能力把他接回去是最好的。其次是送到福利院,有些小孩就是真的孤儿,没人管,这种就应该送到福利院去,还有一种就是对社会有很大的危害,而且已经有犯罪行为的,我觉得应该送到少管所去。此外对长期流浪在外且接近成年的儿童进行技能培训,鼓励其通过劳动自食其力。几种方式一起并重,对防治儿童在社会上的流浪和对社会的危害,可能会起到一些作用。”
最后,张礼慧委员还希望严厉打击幕后教唆、胁迫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坚决遏制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不良现象,并完善实施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规定,责权分明,切实保证儿童的合法权利。
早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濮存昕就曾提交了一份关于强制救助流浪儿童的提案。
令人欣喜的是,去年全国两会结束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法委、综治委、公安部、妇联等相关部门就开了联席会议,部署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2009年4月9日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拉开序幕。“这一年来有很多重要的事情在不断推进中。失踪儿童DNA库已经初步建立。”濮存昕委员表示。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濮存昕委员又递交了关于救助被拐卖儿童的建议的提案,最主要的意图是希望建立长效机制使反拐进入到常态化。濮存昕建议政府一定不能只进行两年的专项斗争就停滞:“据民政部估计全国流浪乞讨儿童数量在100万-150万左右。而大量案例显示流浪乞讨儿童中很多属于被成年人强迫乞讨,一部分正是被拐卖的儿童。”濮存昕委员建议全国公安系统应尽快建立起一支专业的打拐队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打拐机构,配备必要的编制和专项经费,把对打拐工作的重视落到实处。
濮存昕委员建议,我国应该完善相关法律,针对《刑法》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显现出打击范围和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的问题,建议将该罪名与国际接轨,重新确定为“贩运人口罪”。而且构成该罪不应再以“出卖”为目的,而应改为以“牟利”为目的,这样可以将拐卖儿童逼迫其流浪卖艺等贩运人口进行劳动剥削和性剥削的现象纳入打击范围。
在行动层面上,濮存昕委员建议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由公安部门联合城管部门、民政部门、妇联开展全国清理、救助流浪乞讨儿童专项行动,并将这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政府政绩考核。此外,濮存昕委员还建议要遏制拐卖儿童的买方市场、打通收养渠道、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平台、确保失踪儿童的立案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开始起草,该草案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受民政部社会福利司的委托起草。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法规就能够尽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