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3名工商执法人员来到设在上海白渡路上一套民居中的“上海某法律咨询(调查)有限公司”。进门就见一尊硕大的关公像,办公室里电话响个不停,业务繁忙。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公司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记者翻看了一下收据,委托取证的收费还真不少。公司张姓“老总”承认,公司从2003年10月26日开始经营,“发票从来没领过,税也没交过。账只是随便做做。”工商人员问其公司的经营项目,他支支吾吾:“我公司做些什么,一下子说不清楚,有些是朋友托过来的,比如有人碰到什么难题,我们去帮他沟通一下。”“在我们这里做的人是没有底薪的,操作的人拿40%,60%给公司。”
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干预下,当天下午,沈女士拿到了“邦特公司”退还的1.4万元。她双手颤抖着把钱装进手提袋里,随即痛哭起来:“我真没想到还能拿回这笔钱……这笔钱就是我的命。”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婚姻调查”公司其实并不少见。工商部门表示,像上海邦特公司之类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已涉嫌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从事这些业务所必须使用的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由司法机关行使。
“我非常理解受害妇女为争取自己利益,千方百计收集丈夫婚外恋证据的心情和做法。她们为什么不去寻找法律的保护,而相信这类公司,主要是因为现行的法律无法保护她们。法律规定‘谁提出、谁举证’,没有证据就什么利益也争取不到。”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徐安琪说,“那些名为调查公司、咨询公司实为‘私家侦探’的公司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和利润空间,而公安部明令禁止‘私家侦探’也使这类公司转入地下,让不少人反而深受其害。即使不是骗钱,也发生过诸如违法取证、侵犯公民隐私权、利用获取的证据对当事人进行敲诈勒索,甚至非法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等现象。”
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高级讲师、唯尔福热线主持人周美珍也认为,“谁提出、谁举证”这一点对女方非常不利,“尤其是一些开公司做生意的男人,如果他有防备,女方根本没有能力去查清男方的财产有多少,也没办法去获取男方婚外情的证据。在离婚时,女方拿不出证据,财产分割对女方就非常不利,也无法争取到伤害赔偿。”
徐安琪、周美珍都认为,现在离婚案中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妇女很难找到帮自己获取、提供证据的相关合法机构。徐安琪说,有个妇女花1万元请了“私家侦探”,虽然调查到丈夫与婚外女性同居的地点,居委会、街坊邻居也说他们在此同居,但要求他们作证时谁也不肯签字,实际上等于没有拿到丈夫过错行为的证据;周美珍说:“唯尔福热线开通至今已有14年,关于婚外情的咨询很多。而沈女士丈夫与人非法同居,在当地并不是秘密,沈女士可以找愿意给她作证的邻居,或者居委会、村委会。但这种证人通常很难找到,一般人不愿意作证,如果男方有一定权势,更加没人愿意作证了。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通过相关法律的调整。在一些发达国家,离婚取证是检察官做的事情。我国相关法律也应该做一些改进,譬如将离婚取证的工作交给司法系统来做,而不是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自己完成。”
徐安琪说,由于基层单位已退出个人私生活领域,社会应为婚姻不如意的或受害妇女提供其他的渠道,比如社区的心理、法律咨询和指导等,使那些有难处的妇女在婚姻发生危机时,有宣泄、倾诉的场所并获得实际指导和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