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务工妇女是一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外出务工妇女在城市建设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务工妇女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宣传她们的创业典型。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市场组织,调控和保障就业者权益的规章和制度体系。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保障。积极为外出务工妇女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一是建议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法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深入劳动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休息权执行情况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签订用工合同的企业要予以经济处罚,并补签用工合同;同时,建议人大对劳动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畅通维权的渠道。建议劳动仲裁部门对外出务工妇女的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作为特殊问题特殊解决。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搞好务工妇女岗前和在岗的技能培训,同时把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作为重要内容,使外出务工妇女在务工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