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雪)嫌带孩子辛苦,21岁的程某和母亲竟将只有6个多月大的孩子卖给他人,并欺骗丈夫。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程某、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程某与门先生结婚后生下一孩子。2010年1月,程某给母亲刘某打电话,说孩子生下来就她一个人带,太累了,想把孩子卖掉。
刘某觉得女儿虽然结了婚,但是没有回家办酒席,在乡亲眼中就等于没结婚,带个孩子回去不好看,便答应帮女儿找买家。
1月28日,程某跟丈夫说要带孩子出去玩,到丰台区一客运站将孩子以一万元的价格卖掉。怕丈夫起疑心,程某还编造了孩子被抢的谎言,并拉着丈夫到派出所报了案。
在民警询问时,程某交代了其伙同母亲将孩子出卖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程某系自首,且门先生已经原谅2名被告人,因此法院对2人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