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部门昨日表示,一直重视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并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部门,推进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劝导、引导流浪未成年人进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的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
二是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做好被拐卖、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未成年人的调查和解救工作,并做好接收工作;
三是协助开展街头治理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污损公共设施、破坏市容环境的,及时通报公安、城管部门;
四是实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安排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
市民政部门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各救助站,进一步积极主动开展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