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代理了多起校园性侵女童案件,为受性侵儿童案件维权,对案件分析后形成律师意见书,提交学校或教育等相关部门;与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女童保护组织跨界合作,开展针对预防儿童性侵和提高儿童性保护能力的公益活动等等。
该中心从整理的案例中随机挑选了15个媒体报道的儿童性侵案例,如北京石景山区一打工子弟学校就读的13岁女童遭邻居诱奸两年,广东省东莞市沙田广源一名21岁女补习教师涉与未成年的15岁男生谱出“师生恋”案等,在报告中分析性侵案件的相关特点及性侵案件对被害人的影响。
从案例统计来看,涉案侵害人为15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为1人,其中8人为教师,4人为亲戚朋友,3人为陌生人。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儿童的性侵案件多为“熟人犯罪”,其中男老师居首位。受侵害儿童被心理学家称作“没有嘴巴的孩子”,因为遭受侵犯而不自知,或是明明知道却无处倾诉,他们在最应被呵护的年华,却成为频频爆出的校园性侵案件的受害者。
报告还显示,从2015年随机抽样的案例中发现,男童受伤害的案例日益增加。同性恋成年男人会利用男童对性认识的不足,采用欺骗或是威胁的手段对男童实施猥亵。男童也会觉得不好,但出于害怕或是无知没有拒绝,导致男童成为性侵事件的受害者。
从上述案件报道情况统计,发生在农村的6起,发生在城镇的9起,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农村性侵案件的报道相较于往年有所增多。
报告还发现,7~14岁的受害儿童人数远远超于其他年龄阶段的儿童,一方面说明,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更易成为侵害人侵害的目标;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缺失,使得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未能随着学识和年龄同步增长,甚至出现滞后的现状,导致儿童频频成为性侵案件的受害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