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起,将有多部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内容涉及食品、家电、民航服务等。本报选取几部简单予以介绍。乘飞机违规使用手机将被管束 为规范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民航部门出台的《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将于11月8日起施行。《规则》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机组成员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责任,旅客的权利与义务,航空安全员的执勤程序等进行了规范。《规则》规定,飞行中的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时,航空安全员应当按照本企业制定的扰乱行为管理程序对其进行管理。对下列扰乱行为,应当口头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约束性措施予以管束,即: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的;强占座位、行李架的;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的;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扰乱客舱秩序的其他行为。不节能电热水器将退出市场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将于11月1日实施。电热水器能效等级分为5级,1级是能效最高的产品,目前市场上没有或很少能够达到;2级是节能评价值,产品能效达到2级或以下就可以自愿向认证机构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经检验和工厂审查合格就可以获得认证证书并粘贴节能标签;5级是能效限定值,为市场准入的门槛,低于该值的产品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茶饮料有了国家标准 为改善茶饮料产品内在质量差异较大,品名、标签等不规范的现象,《茶饮料》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参考了美国、日本等国家茶饮料的相关质量数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低糖、无糖、低咖啡因、果汁、蛋白质含量等技术要求。标准规定了茶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主要原料,可以加入水、糖、酸味剂、食用香精、果汁、乳制品、植(谷)物的提取物等,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该标准的实施,将规范市场,使茶饮料产品健康发展。含乳饮料有了国家标准 《含乳饮料》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该国标定义含乳饮料为,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及适量辅料经配制或发酵而成的饮料制品。含乳饮料还可称为乳(奶)饮料、乳(奶)饮品,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标准对产品运输和贮存的温度、环境做出了规定,如运输时未杀菌(活菌)型产品应在2℃~10℃的条件下运输和贮存。 乳酸菌饮料是健康食品,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即有乳酸菌饮料的生产。由于其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成为乳制品工业发展最快的产品之一。制定《含乳饮料》国家标准对于规范乳酸菌饮料市场,保证乳酸菌饮料产品质量非常有必要。碳酸饮料将实施新国标 新的《碳酸饮料(汽水)》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老标准相比,新国标增加了关于果汁含量的要求,规定只有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产品才可称为果汁型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只有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低于5%的产品才可声称为低糖。同时,新标准对碳酸饮料中二氧化碳气容量值等要求作了相应修改。此外,新国标还对碳酸饮料的感官要求提出规定,碳酸饮料不得有异味、异臭和外来杂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