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就目前长春市房屋租赁市场而言,“二房东”的存在已属于普遍现象。市场上“二房东”卷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赶出租住房屋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很多人辛辛苦苦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房源,刚刚租下就得知自己遇到了二房东,不但被骗去押金,如果房东不同意将房子继续租给他们,他们还需要继续寻找房源,给自己带来很多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和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由于缺乏租房经验,他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不知如何应对。
律师支招: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方面的相关规定,承租者如果想把房屋转租,需要经过出租者的同意,否则出租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在租房前一定要验明房主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原件,或者向周围的业主或其他渠道打听房子的背景情况。
租房者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其中,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等条例都是重点签署内容。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等费用的交付问题也要有具体的明细,并将这些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保管,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免去些许风险。
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涉及转租,一定要找到原房主,征得原房主同意,并且出具书面手续,方可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