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性质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是不同的,所以告知书没有通用版本,告知义务也不能一视同仁。虽然优化性医疗的告知义务非常全面,不能对每一个就医者都按照优化性医疗进行告知。我们举例说明,优化性医疗告知义务的重要一项是明确告知就医者,治疗后可能没有明显改善。如果对重睑修复术的就医者进行该项告知就会出现风险,因为修复术本身是对重睑术失败的就医者进行的,重睑修复术的目的就是纠正前次手术的损害,恢复正常重睑形态。如果不能明显改善就不能实施该手术。
说到这里,我们解答一个困扰很多机构的问题,如果手术操作和病历书写没有问题,仅仅是手术效果不明显,医疗机构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要确认医疗行为的性质,如果该项手术属于恢复性医疗行为,那么手术的要求和标准就是恢复正常形态,所以,此类手术效果不明显医疗机构可能涉及违反诊疗常规,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责任。
如果该项手术属于优化性医疗,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看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如果在术前明确告知就医者手术后形态可能不会明显改善,那么医疗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术前没有告知就医者可能出现的术后形态没有明显改善,那么医疗机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