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消费者反映最多的还是维权难。“旺消费”需要“好机制”来保障,各方努力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退一赔一”的赔偿额度明显偏低,一方面使侵权者得不到足够的教训,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收益仍然小于维权成本。而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退一赔十”,这一规定是否可以扩展到所有商品领域,从而切实加大对消费者的补偿力度,使维权更积极呢?破解维权难,必须建立公益诉讼机制,否则垄断价格、格式条款等损害不特定多数人消费权益的问题就得不到根本解决,现在的“听证会”开得很热闹,但大都变成了“涨价会”,原因就在于此。建立公益诉讼机制,很有必要,只有这样,维权才能碰硬。
消费者无不期盼天天都是“315”,但是真正要破解维权难,还要应该要创新维权机制。促内需保增长要靠良好的消费环境,而良好的消费环境呼唤维权机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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