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成立以来,已于2014年推出了“微信十条”新规,明确规定了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例如,QQ、微信等运营商必须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网保护个人信息,个人也应提高意识主动维权,广大民众要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尽量不随意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
事实上,猖獗的信息交易“黑市”已使消费者付出惨痛代价。个人信息的购买者中,不乏非法贵金属交易、民间借贷公司,社会风险极大。例如,2013年9月,江苏南京籍投资者张先生在购买某知名炒股软件后,就不断接到非法理财公司销售人员的骚扰电话,后经不住诱惑先后投入59万元投资“纸白银”,15个交易日内就亏损约35万元。
目前,在QQ群、微信及部分电子商务平台检索发现,不少个人信息“黑市”依然存在。仅在QQ群使用查找功能,搜索“银行卡信息”关键词,参与人数超过30人、交易较活跃的群至少有120个。在部分线上“文库”网站中,也仍有公开的银行客户电话数据。
用户信息泄露涉及多个违法主体,作为源头的银行到作为传播渠道的互联网平台,以及信息的传播者和使用者均有责任。对处于垄断地位的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来说,从内控上严格防范客户数据泄露,对自身并没有明显的好处,往往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当居民遭遇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后,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即使用客户数据从事电话销售的企业需自证信息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允许个人隐私信息免费交易、贩卖的网站,也通过非法信息市场获得了流量和盈利,也应当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