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一方面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方面致力于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这首先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提高认识,以指导实践。具体的,就是要强化六种意识:一是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紧紧围绕地方党委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维护稳定、追求和谐作为第一要务。二是为民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三是统筹意识。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努力破解司法难题,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次要矛盾”,促进整体工作提升。四是管理意识。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不一味追求外在的数字表象和排名,重视对审判工作内在规律的分析把握,积极探索既有利于提高结案率、执结率,又有利于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机制和措施。五是公信意识。倡导“崇法、厚德、克己、礼民”的法院精神,引导法官以诚心、恒心、耐心,公正做好审判工作,让胜诉者赢的清清白白,败诉者输的心服口服。六是廉洁意识。教育法官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司法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是用于秉公司法、主持公道的,必须充分认识工作无“小事”,作风无“小节”。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终要看贯彻落实的成效。成效如何必须靠实践来检验。法院应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要求,贯彻落实以上六种意识,通过工作实践,检验学习成效,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服务发展,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实际,组织落实好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应对措施;通过论坛研讨等形式,探寻法院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为法院解决诉讼纷争、服务经济发展开辟新途径。开展诸如“法官进企业”等活动,通过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引导企业正确运用法律维权解困。在案件审理中,充分利用司法应对机制,争取最佳审理效果。
二、维护稳定,做好平安、法治共建。增强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以法官走访为主要形式,深入基层群众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法律问题咨询,教育引导居民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联系工作实际,在深入了解社区状况的基础上,指导平安、法治共建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主题教育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三、为民司法,加强案件巡回审理。根据情况适当扩大巡回审理范围,对在辖区有重大影响或有典型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或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难于到庭参加诉讼,以及一些社会热点案件,由法官走出法庭,到当事人所在地和纠纷发生地解决纠纷,就地开庭,争取在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支持帮助下平息纷争,化解矛盾,提高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
四、统筹兼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以“统筹意识”为指导,抓好诉讼环节案结事了工作,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的支持和帮助,统筹各职能单位,发挥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执行联动、协助执行网络、执行救助、执行保障等工作机制作用,穷尽执行手段,强化执行效果,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统筹处理新收案件的执行与清理积案工作关系,下大力气执结一批“骨头案”,逐步减少执行案件积压。
五、更新理念,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加强案件动态监控,实行审限预警,在审判管理过程控制中,逐渐培养良好的审判作风和工作习惯,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审判流程监管,加强督查通报。从提升审判庭长和审判人员“执行力”入手,层层落实职责,细化工作责任,严格追究审判责任。
六、立足公信,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良机抓好组织落实,引导干警积极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同时,注重活学活用,自觉使本职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制度引导,强化法官的群众工作、平息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等能力及其他必要法律技能;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从细节着手,自我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司法行为规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制度约束和纪律规范。四是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主动发现和处理隐蔽问题,及时狠抓整改;发挥内外监督职能,强化廉政建设的自律和他律机制。(省市人民法院院长·刘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