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灵溪消费者郑某于2008年4月9日向苍南县消费委投诉,反映其于2007年4月3日到苍南县某陵园有限公司预定了两只墓位,每只售价为5万元,并当场预付了定金3万元。但在2008年4月8日该公司通知签订合同时却发现自己所预订的位置竟赫然写着别人的名字。郑先生很纳闷,明明是自己亲自带风水师精挑细选的风水墓位怎么会成了他人的“家”。当要求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给个说法时,却被告知是其本人记错了位置,并要求消费者立即签订合同。愤怒的消费者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遂向县消委投诉,要求返还订购的墓位并要求该公司给予赔偿。
苍南县消委受理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核实,并展开调查,搜集材料,找当事人谈话。经初步调查,工作人员发现该案案情比较复杂,由于当时定金单上没有注明具体编号,经营者一口认定是由于消费者记错了位置,责任在消费者本人,可给予调换但拒绝赔偿。消费者则认为该墓位销售“一女二嫁,是因公司工作人员为谋取暴利造成,属涉嫌欺诈问题,双方各执一词,该公司的当事人也互相推诿责任。为妥善处理此事,苍南消委分别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并且先后开展了实地调查,相继掌握了该陵园有限公司已将该墓位以每只高于2万的价格转卖他人的不争事实。县消费委认定,因该公司的信用失当,将消费者所预订的墓位转卖给第三人,是发生这起纠纷的主要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得以继续履行。除退还消费者的定金款外,应当按照《民法》及《合同法》定金法则的相关规定双倍返还定金。经消费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某陵园公司退还消费者郑某定金3万元,并双倍返还3万共计6万元,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苍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保持理性,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购物消费前一定要仔细了解消费产品的具体内容,最好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对于协议上的“霸王内容”要及时提出异议;务必要保留发票、消费卡等原始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投诉证据;一旦遇到欺诈或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