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们讲,位于椒江中山西路的这家佳优子足浴店于2007年底打着“预付优惠”的广告向消费者推销其消费券。过后一段时间,足浴店的服务一切照常,这让消费者非常放心。于是不少消费者不仅自己又陆续购买了一些消费券,而且还推荐亲朋好友去购买。但令消费者都没有想到的是,2008年1月20日晚,佳优子足浴店却突然易主,原老板黄淑芳寻无踪影。接下来的2天时间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聚集在佳优子门前,尚心存一丝侥幸心理,期望店门打开,照常营业。但他们的期望落空了,佳优子始终大门紧锁。原佳优子员工也明确告诉他们,老板已经跑了,不仅卷走了消费者的钱,连他们的工资都没有付清。商量过后,消费者代表火速到消保委进行投诉。
了解相关情况后,消保委工作人员随即赶到佳优子足浴店,发现店内有人在搬运电脑以及相关设备。从搬运工人口中了解到,让他们搬东西是一个叫朱友华的人,也就是足浴店的新老板。随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朱友华,他称自己并不悬挂佳优子的牌子,和原店无任何关系,不承担其债务。由于椒江佳优子足浴店系杭州佳优子总公司的一家加盟店,所以在消费者和朱友华两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杭州佳优子总公司,要求他们派专人过来处理。从1月23日起到3月16日近两个月时间里,共组织各方进行了7次协商。
佳优子总公司退还全额消费券 消费者挽回损失皆大欢喜
在消保委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佳优子总公司同意全额兑换椒江佳优子足浴店的消费券。3月17日上午,杭州佳优子总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携带现金到椒江区消保委,一一对消费券进行核对计算。1000、1500、3000……最终,51名消费者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共计人民币30802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预付式消费所引发的社会性纠纷案件。案件中的大部分消费者都是被足浴店的“优惠”招牌给蒙蔽了心智,一次性购买了上千元的消费券。倘若这是一家独立经营的足浴店,没有总公司或是其他相关公司,那么店门一关,老板一跑,消费者的钱就真的是打了水漂,有去无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