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毕业青年徐鹏,现供职于万州某国家机关,是名公务员,在读法学研究生。2013年4月通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办理了“动感地带移动上网套餐业务”,使用中发现营运商在既没有合同载明,也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将所购买的数据流量每月剩余部分自动清零,认为这是“单厢情愿”的霸王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应该拥有的主导权,与现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不符,以“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具状要求通信公司返还流量、赔偿损失,然后改变计费方式,将以后的剩余流量累计到下月。
记者了解到,此案经指定管辖,由云阳法院受理。诉讼中,徐鹏坚称是公益诉讼,凭着自己多年来对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信赖和好感,一直使用该公司多项产品。但是,个人事小,公共利益事大。联想到话费包月使用、逾期作废,短信推销新业务、不回复便视为默认等等通信行业“自制规则”,方便自我的随意性大,面对消费者的“圈套多多”,凭什么不尊重消费者意愿和释明计费服务的方式,让用户明明白白合理选择。
徐鹏在庭审中说,就“数据流量清零”问题,自己曾多次找到办理公司的业务人员咨询。但遗憾的是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和满意答复,而且态度不好。由此,在强大的营运商面前,公务员也是弱势群体,普通老百姓敢“问鼎”吗?
“还我流量是基本要求,重要的是应当改变计费方式,将消费者未使用的“资本”存入下月,而不是从系统中“消失”。” 徐鹏说,为此,诉讼既为我,也为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