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记者致电百子湾家园业委会主任陈凤山。陈凤山称,该小区全部为经适房,2004年开盘,开发商出售车位的时间约为2006年。陈凤山说,虽然他和王女士是邻居,但并不知道她名下有9个车位。对于一个业主买9个车位,陈凤山表示确实不太合理,但这在“法律上是个盲点,没有规定不能买9个。”
陈凤山告诉记者,前段时间,王女士把车停在地库时被扎车胎,而近日,小区在进行更换物业公投,王女士支持业委会更换物业。究竟发帖之举是否与此关联,他表示暂时不好说。对于“紫气东来”所发帖子,陈凤山表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庄清忠接受采访时表示,业主购买的地库车位是拥有产权的,即便买的多,也不存在占用公共资源之嫌。
按2006年该经适房小区的行情,一个车位按5万元来计算,买9个车位要花45万元,这是否有违常理?对此庄律师分析,同时买下9个车位,肯定不正常,因为车位钱就相当于房价。但针对在同一小区购买车位的数量,国家并无相关法律法规做出限制,因此,购买9个车位之举并没有违法。庄律师认为,从长远来看,投资炒车位的现象可能会蔓延,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限制个人多买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