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9月间,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等10个省、市、自治区消协组织开展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活动,对民航等各环节服务展开评价。共有4507位消费者参与了此项活动,涉及530个航班。
调查显示,27%的消费者认为退票手续费收取比例过高,明显“不合理”,个别航空公司规定“特价机票不得签转、变更和退票”,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属霸王条款。
超过四成的消费者认为机场餐饮价格“不合理”,机场的商品价格要远远高出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甚至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在此次调查中,14%的消费者遇到过航班延误。而对于延误后的服务,22%的消费者认为“服务较差”。消费者表示,航班延误后,民航方面信息提供不够及时,解释时又往往简单敷衍,对于消费者急于想了解的延误原因、延误时间、补救措施等无法满足。
消费者认为,一些航空公司任意“拼班”、改机型,是航空公司单方改变承运合同,未按机票约定提供服务,应属违约行为。个别航空公司在售票时不告知所售机票属“超售”机票,对因超售导致的超员,不给予任何补偿或优惠,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平,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消协呼吁尽快建立公开的航班延误信息查询系统,建议民航总局督促航空公司尽快制定并公示补偿标准。